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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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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六一”前夕,公司党政工团代表来到杭州明珠实验学校,参加公司与学校共同建立的“携手蒲公英·爱心书屋”的成立仪式。
杭州明珠实验学校是外来民工子女学校,公司出资为学校的每个班级购买图书、定制书架,建立了三十五个小小“爱心书屋”,为孩子们创造“有书读、读好书”的条件,受到全校老师和孩子们的热烈欢迎。在成立仪式上,公司丁建萍总裁代表全体员工表达了对这些远离家乡的小朋友们的关爱,并祝他们能像蒲公英一样,不畏风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