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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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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2010年中国500强”及“中国民企500强”的榜单已于近日公布,公司的合伙伙伴中有不少名列其中,如浙江昆仑控股集团、海亮股份、华立集团、杭州橡胶(集团)公司、广厦控股等跻身于实力雄厚的中国500强企业之列;也有卧龙控股、金帝集团、盈都集团、新湖集团等众多合作方已成为中国民企500强企业。公司在信托业务拓展中,一直注重合作伙伴的选择与机构客户的开发,寻求与优质的企业构建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为投资者获得稳健收益的同时,也使合作方及公司自身价值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