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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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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11月12日上午,公司丁建萍总裁出席了浙江省金融办召开的明年金融工作思路座谈会。会上,丁建萍总裁汇报了公司今年的经营情况,并对省政府明年金融重点工作及对地方政府扶持金融业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