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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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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4月16日上午,由银监会非银部闵路浩副巡视员带领的调研组在浙江银监局非银处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公司实地调研,考察引进战略投资者对公司的影响。
调研组在听取了高管层关于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后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对公司在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积极实施业务转型与管理转型等方面的努力表示肯定,并鼓励公司继续合规稳健经营,争取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