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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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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10月9日上午,杭州市副市长裴长洪等一行四人来我公司进行调研指导,得到了公司领导的热情接待。裴市长一行在认真听取公司领导关于公司基本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现状的汇报后,对公司现已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公司再接再厉,发挥信托综合平台的功能,为我市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