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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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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01
什么是养老诈骗?
养老诈骗是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公共秩序的涉众型犯罪。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有些不法分子打着“服务老人”“关爱老人”旗号,招摇撞骗。
一些老年人感动于骗子的“温柔体贴”,沉浸于“养生保健”“以房养老”“投资养老”的美梦,结果辛辛苦苦积攒多年的“养老钱”无端被骗,成为纸上画饼。
02
常见手段有哪些?
一、提供“养老服务”
不法分子以投资养老基地、旅游考察、预售养老床位等项目为名,诱骗老年人参观、游玩,进而以预售养老床位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投资“养老项目”
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诱骗老年人投资所谓“养老服务”项目,收费名目五花八门,如“贵宾卡”“会员费”“预付费”。
三、销售“养老产品”
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销售价格虚高或假冒伪劣的保健品、食品和药品。
四、宣称“以房养老”
诱骗老年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借国家政策旗号掩盖非法集资的本质。
五、代办“养老保险”
谎称认识社保局等部门工作人员,或冒充银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代为补缴“社保”、代办“养老保险”等,在收取相关费用后携款跑路。
六、开展“养老帮扶”
利用单身老人情感缺失、生活孤独的特点,通过网络或短信交友发展为“恋爱关系”,再编造各种理由索要钱财。
七、“投资理财”
以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诱骗老年人加入虚假投资平台,并假冒“导师”诱导其进行投资。
八、“文玩收藏”
以帮助老年人拍卖其收藏品为诱饵,虚构高价,诱骗老年人委托代为拍卖,收取高额“服务费”。
九、“养生保健”
以免费体检、领取奖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以“祖传秘方”等为噱头,虚构或夸大产品功效,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