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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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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2018年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简称《资管新规》),是对金融机构资产管理行业的全面规范,对理财产品的设计、发行、运作、兑付等都有深远的影响,也影响消费者的钱袋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保本理财产品将逐渐消亡。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这意味着,保本理财将逐渐消亡,所有理财产品均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二是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产品出现兑付困难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对于投资者而言,要树立理财非存款,投资有风险的意识,即所有理财均是有投资风险的,资者要将银行理财产品与存款类产品区分开,应当选择与自身风险匹配的理财产品。三是合格投资者认定更加严格。只有合格投资者才可以购买私募理财产品。自然人合格投资者指的是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以下条件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验,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自然人。四是经营管理更加规范。《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属于特许经营业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产管理产品。同时,要求理财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并对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投资者可以清晰知道投资产品的收益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