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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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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4月27日,公司的2010年度报告摘要已在《金融时报》、《证券时报》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010年,公司经营业绩与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双双再创新高,实现净利润1.6亿元,同比增长56%;资本利润率22.9%,为历年最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92.53亿元,同比增幅78%;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规模占比在原有的较高起点上继续增长,至84.7%;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为78%,并且,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占比已连续四年保持增长。
2010年,公司不仅坚持实施“基金化、中长期化、投资化”的业务战略,还经银监会批复,获得“以固有资产投资设立管理公司”的新业务资格,为公司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发展搭建新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