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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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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11月26日在杭召开。与会董事对公司今年以来的经营业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公司2011年的发展思路、内控体系、人才发展战略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浙江银监局有关领导及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会下属信托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也都分别召开了会议,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