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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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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本公司荣获2009年度杭州市服务业企业100强荣誉称号。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09年度杭州市服务业企业100强的通报》,2009年,杭州市开展了服务业企业100强暨具有国际竞争力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评选活动。为鼓励全市服务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建设服务业强市,杭州市委、市政府对经申报、审核、公示等程序评选产生出的包括本公司在内的2009年度全市服务业100强企业予以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