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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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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5月17日,丁建萍总裁应邀出席杭州第九届最佳人居·环境展览会“金融地产趋势论坛”,并做了题为“新形势下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模式”的发言,分析在以资本的集中、产品定位重要性大幅提升为标志的新的房地产行业格局中,如何运用信托工具创新房地产开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