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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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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召开了一季度信托业务情况分析会。会上,各信托业务部门经理回顾了本部门一季度的主要工作情况与进展,提出二季度的工作计划与安排。丁建萍总经理从公司整体角度分析了一季度信托业务开展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与要求,包括实施业务转型、拓展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