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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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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筹备,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今日正式宣布成立,并获颁发金融许可证。
据了解,保障基金公司注册资本115亿元,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由原信达资产副总裁许志超任董事长,原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刘宏宇任总裁,银监会非银部非现场处处长邵敏为董事会秘书。
而作为保障基金公司的决策机构,基金理事会由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产生,经68家信托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选举产生的第一届保障基金理事会共11人,其中,由中信信托董事长陈一松担任会长,保障基金公司董事长许志超及总裁刘宏宇、北京信托李民吉、大连华信董永成、交银国际信托赵炯、杭工商信托丁建萍、华润信托孟扬、兴业信托杨华辉以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宪明。
据了解,保障基金公司目前已经正式批准开业,创立大会和第一次股东会议也已于12月16日在京召开。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的管理人,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并经营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任务和目标。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接受银监会的日常监管,包括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规范全面的持续监管。同时,保障基金公司经营的各项业务均需要符合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比率等核心监管指标的要求。
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按照《公司法》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按照中国银监会颁布的《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建立规范的业务和管理制度以及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公司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