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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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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1月23日,公司郑向炜董事长、丁建萍总经理出席了杭州市国资委召开的2007年全市国资工作会议。会上,市国资委主任许荣森对公司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认为公司在去年经营环境严峻的情况下,业绩再创历史新高,人均净利再次突破100万元,实属不易,希望公司继续规范经营,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