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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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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7月14日,公司2006年半年度工作总结会议召开。
丁建萍总经理在全面分析外部经营环境、信托面临的形势和上半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基础上,部署了业务运作与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郑向炜董事长作了重要发言,他对上半年公司的工作表示肯定,同时,要求公司在下半年继续坚持不懈地推进各项工作,把握环境,稳健发展,打造公司的资产管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