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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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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2011年4月18日,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召开了“公益信托业务研讨会”。本次会议主旨是探讨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的模式和配套政策支持,推动信托公司依法开展以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以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为目的的公益信托业务。
会议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专职副会长王丽娟主持,银监会非银部、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上海市民政局、中国扶贫基金会、人大信托与基金研究所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并做了主题发言,华宝信托、西安信托、百瑞信托、重庆信托、中信信托、华润信托六家会员单位也派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郑远长处长首先就“中国慈善事业现状与发展”作了主题演讲,回顾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历程,并从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两方面分析了中国慈善事业面临的形势。结合公益信托业务,郑处长指出,慈善事业与公益信托是相辅相成的,但目前仍缺少制度体系及配套法规政策的支持,如何使两者相互配套、协调发展仍是当前亟需探讨的问题。
银监会非银部副巡视员闵路浩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推动公益事业需要公益信托,公益信托是慈善事业的有效补充,也是信托公司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窗口,但目前《信托法》配套法规制度尚不健全,公益信托业务发展还面临较多困难,例如公益信托管理机构不明确、缺少统一的操作规范及有效的资产保值增值渠道等等。因此,今年银监会将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推动信托登记制度及税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为公益信托在整个信托行业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徐建中副司长在发言中指出,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主要体现在公益信托身份登记、资产保值增值、税收优惠等三个方面,上述问题已经引起银监会、民政部等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相信这些问题在不久的将来会得到妥善解决。徐司长表示作为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和管理部门,将不遗余力地支持信托公司大力开展公益信托业务。
会上,西安信托、百瑞信托、重庆信托及华宝信托代表结合本单位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的公益信托项目、业务开展模式和经验,也提出了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参会代表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