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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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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总经理丁建萍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中国信托业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审议通过了协会2005年工作总结和2006年工作计划,听取了业内五家优秀信托公司经验介绍,银监会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丁总代表公司在会上作了题为《拓展以组合投资为特征的资产管理业务平台》的发言,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公司的信托业务战略及其市场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