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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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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4月4日―6日,公司董事长郑向炜、董事会秘书张锐等一行三人赴江苏省国际信托、苏州信托、国联信托交流学习。期间,考察组就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信托工具在地方经济中的运用等方面与同行进行深入探讨。双方表示,今后将加强联系,携手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