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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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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信托公司要发展就应该持续创新、并提升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闵路浩在昨日举行的2010中国信托业峰会暨第四届“诚信托”奖颁奖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他说:“信托公司要解决的不是如何生存的问题,而是如何更好更科学发展的问题。”
闵路浩透露,自2007年信托“新两规”颁布以来,我国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年平均增速50%;信托业务收入稳步提升,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利润水平仍保持平稳;公司家数增至60家,从业人员增至6158人。而信托公司的存量风险化解取得实质进展,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已近尾声,行业整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信托公司在国内金融市场地位日益重要,成为高端投资者重要的投资选择,这也是活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重要因素。”闵路浩表示。
对于信托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闵路浩表示,在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格局下,银证保都是标准的传统金融产品提供者,而信托以其灵活性理所当然成为创新的前沿阵地。部分经营良好创新能力强的信托公司正在为客户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已经逐步成为活跃市场的重要力量和传统金融的重要补充。
他还指出,目前,我国信托公司定位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实际上就是欧洲信托加资产管理公司的模式,从这一市场定位角度来看,可以发现他们具有极大的市场容量和发展空间。而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富裕人群不断增多,为信托行业提供了持久的增长动力。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深化和持续创新,也对信托制度不断提出新的需求。从欧美发达市场实践看,很多金融创新和多样化的金融工具都离不开信托制度的配合和参与。
另外,我国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经济高速发展和持续的国际化进程,都对信托制度的运用、信托业务的发展和深化产生推动力。随着财富积累,对财富保护的安排与服务需求日益旺盛,信托关系将在满足资产配置和保护、财产多样化安排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市场地位将日渐重要。
不过,他同时指出,我国信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比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质量问题。而经营管理存在重短期利润、轻长期战略,经营行为不够规范的问题。此外,人才队伍存在不能满足需要,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
闵路浩表示,持续创新、专业的资产管理能力是信托行业发展的动力之源。只有以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科学定位公司的发展方向,专注于业务创新,不断提高自身资产管理能力,才能占领市场,成为有别于银、证、保的中国金融市场第四支柱。信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首先应注重发展战略、注重长远发展。其次应该致力于自我特色,第三还应致力于核心竞争力的塑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