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日前,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协办的“中国信托业协会法律工作研究室第一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主要目的是推动建立、完善行业法律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工作体系,建立信托行业内部交流机制,使法律工作研究室在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信托业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积极而有效的作用。
本次会议的两个主要内容,一是研究讨论法律工作研究室工作规则和未来3年工作规划以及2010年工作重点,二是从法律风险提示角度研究行业维权问题。
银监会非银部相关人士表示,银监会的监管工作重点是引导信托公司向自主管理方向发展。法律法规后评价工作是银监会、协会后期工作重点,做好法律法规后评价工作将对今后出台的法律法规起到一个必要的调整作用,意义重大。他表示,银监会今后会继续支持、配合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