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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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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从近日公布的信托公司年报上看,银信业务仍是信托公司拉开收入差距的重要方式。但是,随着监管层对信托公司在主动管理方面加强要求,银信业务格局将发生明显改变。
银信业务的“热”与“冷”
今年一季度银信合作产品发行市场继续维持热度。根据益信托研究中心估算,一季度银信产品总发行规模达到了9833亿,共有41家信托公司发行了328款产品。
而从近日陆续公布的信托公司年报看,当下这种以规模取胜的“通道业务”仍然是信托公司拉开行业间收入差距的重要方式之一:以银信业务较少的杭工商信托为例,2009年杭工商主动型管理业务规模约为39亿元,而以银信业务为主的被动管理业务规模约为12亿元,公司信托手续费收入约为1亿元;但国内某信托公司的年报则显示,该公司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规模仅为杭工商的1.5倍,但其以银信业务为主被动型管理信托业务规模高达数百亿,约为杭工商规模的40倍,而相应地,在净利润方面双方差距在12倍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在业界仍为银信业务争个头破血流的同时,重组类信托公司在银信产品发行名单中却大多榜上无名。记者所采访的数家于近两年内重组成功的信托公司,其相关负责人大都表示,对银信业务关注度不高。
对此,西部某信托公司副总裁认为,缺少银信业务中所需的人脉和渠道资源是重组类信托公司关注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银信业务关系亟待转变
上述负责人同时指出,中国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评级分类标准已改变,对信贷资产规模的标准作出了相应调整,弱化了简单利用信托平台的信贷资产规模的权重,信托公司不再需要通过拼规模的方式博取更好的评分级别,这将对信托行业银信业务产生实质意义的改变。
事实上,在部分信托研究人士看来,属于简单、粗放的出卖制度平台的业务模式,已经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此前由于竞争激烈,中部某信托公司曾开出了万分之五的“白菜价”。据某信托公司高管透露,为此,中国信托业协会3月初曾要求会员做银信业务时索取的“通道”费用要维持在千分之五左右,至少不能低于千分之三。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邢成认为,目前仍在疯抢银信业务市场的公司显然没有深刻体会到监管层透露的政策内涵。“从去年年末至今,监管层一直都在强调加强信托公司在银信业务上发挥主动管理的作用,尤其是在评级标准上的改变,更与信托公司以后的异地发展以及创新业务的审批息息相关。”
但邢成认为,新的政策导向和市场环境并不意味着银信业务已经没有多少出路。邢成认为,当前需要建立新型的银信业务关系,需掉转信托公司与银行在合作中所处的位置,即信托公司应该责无旁贷地承担起主导角色和原创功能。而商业银行则恰恰应发挥营销、服务等的平台功能,使得银信合作理财产品逐步接近基金化运作。
邢成认为,信托公司有条件做到这一点。因为国内的监管政策决定了要对理财产品的收益性和交易结构进行灵活的组合,目前只有通过信托公司的运作才能做到,因此信托公司应该加大银信产品的技术含量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