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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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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1月17日,公司召开党政“一把手”述职大会,市委组织部的领导参加了大会。在会上,全体员工听取了董事长郑向炜、总经理丁建萍的年度总结报告后,进行了述职评议、对公司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