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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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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近日,公司与业务合作伙伴共同召开了新春联谊会。
在近三年的业务拓展中,公司已拥有一批基本的、核心的业务合作伙伴,包括银行、证券等金融同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理财咨询机构等,并与之建立了密切的业务联系,一个全面的、社会化、国际化的分工合作网络雏形已基本形成,并有力地支持了公司信托业务的拓展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