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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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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与港澳的交流合作,加快浙江服务业的开放步伐,浙江省委、省政府在香港、澳门举办2005港澳?浙江周活动。本次活动由省委书记习近平亲自率团前往,为历次浙江周活动中规模最大的一次。“浙江周”中的金融专题活动主题是:加大力度引进国际金融机构,积极推动地方金融业的国际化。
公司执行总经理丁建萍应邀参加了此次 “香港.浙江周”金融专题系列活动,与参加活动的浙港金融代表作了充分交流,并于1月18日下午召开的浙港银行、保险业合作交流圆桌会议上作了题为“信托??房地产金融的创新之道”的精彩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