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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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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日前,公司执行总经理丁建萍应邀接受了《浙商》杂志的采访(详见本公司网站“行业动态”栏目“信托,浙商融资新途径”一文),《浙商》杂志是国内第一本以全球视野阅读浙商智慧、记录并推动浙商发展为已任的大型财经人物类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