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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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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行的远东.新月公寓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于2004年5月12日提前终止并将分配信托财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清算报告详见公司网站“信息披露”栏目)。
目前,信托贷款本息与补偿收入均已收回,投资者(受益人)的实际收益率达到了7.588%/年,比5.5%/年的预计收益率高出2.088%,增幅为38%。这也是公司第一个完成信托计划的信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