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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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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继成功发行“证券组合投资”、“西湖阳明谷绿化工程”以及“建德洋溪土地开发”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后,本公司即将推出“浙江水泥有限公司股权投资资金信托计划”。该产品计划募集资金3亿元,信托期限为2年,投资者的预期年收益率为6%。
本信托产品的认购规则为:
机构投资者:100万元为起点,增量以10万元为单位;
自然人投资者:40万元为起点,增量以5万元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