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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
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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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自公司完成重新登记以来,到访的重要机构络绎不绝。近日,公司执行总经理丁建萍分别会见了来访的香港国际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天一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人寿保险公司等机构的董事长、总裁等,就业务合作、技术合作等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据了解,这些活动与公司即将陆续推出的信托产品有关。